![]() 閩侯一中創建于1902年,歷史久遠,人才輩出。以優質的辦學質量享譽省內外,進入新世紀,更煥發勃勃生機。如今已擁有36個高中教學班,1800多名學生,是福建省文明學校,福建省實施素質教育先進校,是閩侯縣高中的龍頭學校,在省內外享有較高聲譽和廣泛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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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侯一中語言文字工作獎懲制度一、全校教職工必須講普通話,使之成為學校工作語言,并且每位教師必須達到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。 二、全校教職工在教育教學、行政管理、家長工作中必須正確使用國家通用的規范字和語言。 三、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處室、教師使用語言文字規范化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,并及時在校務公開欄中通報抽查情況。 四、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,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。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。切實改變重知識,輕能力,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,對做的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。 五、對在各類語言文字競賽活動中獲獎的教師、學生給予相應的獎勵,對在各種宣傳媒體投遞語言文字工作信息稿件并被采納的,每篇給予適當的獎勵;對積極參加市縣教育局、語委辦和其他部門及學校組織的語言文字工作活動,并有突出表現的,給予適當獎勵。 六、對50周歲以下的教職工的使用普通話、規范字和用語情況同考核、評優相掛鉤,凡被通報批評兩次的教師,該學年度不能評為優秀;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以上的教師,年度考核為不稱職,同時取消職稱評定、晉級的資格,限期不能整改的,將不再聘用。 七、將學生使用普通話情況計入教師的教育教學考核之中。 八、各處室、年級組使用、推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情況將作為“文明處室”評選的條件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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